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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雅思作文范文,雅思托福写作中的同义替换

人气:380 ℃/2024-02-09 16:40:34

文/凯奔教育侯美美

熟悉雅思托福听力阅读的同学,对“同义替换”(paraphrase)一定不陌生。

同义替换,指的是在英语文章中,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表明相近的意思。比如题干中出现“preschool”,对应到文章中的表达可能会是“before primary school”,这时候就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这两个词语和短语的意思,并能快速在脑内识别出二者的对应关系。

这个知识点也是重要的标准化考试技巧,甚至适用于国内的四六级英语考试。

在写作中,“同义替换”分别对应雅思写作要求中的“lexical resources”和托福写作中的“demonstrating syntactic variety, appropriate word choice, and idiomaticity”,通俗来说就是“词汇多样性”。

一个简单的判定标准即:不能在一篇写作中反复出现同样的词组表达。比如题干中出现“hire famous professors”,在写作中就要对这个词组进行改写和替换,不能从头到尾都用这一个词组表达“雇佣著名的教授”。

如果说听力和阅读考察学生对于常见同义替换词的熟悉程度,写作中的同义替换就更看重词汇的积累和灵活运用。这要求考生在平时的英语学习中不仅需要做好词汇积累,更重要的是要将新学习的词语内化,真正吸收和学会使用,变成自己掌握的“active words”。

在这里,我将介绍另一种来源于翻译理论的同义替换技巧。

各个语种的翻译理论都离不开“异化”与“归化”。“异化”指的是将目标语言处理成靠近源语言的形式和读音,比如汉语中“沙发(sofa)”“咖啡(coffee)”的译法就是典型的异化。而归化指的是将目标语言处理成更贴近本土文化的译法,类似于我们常说的“意译”。

在英语写作中,考生也可以灵活化用“意译”,先想出需要同义替换的词组的中文意思,再根据中文的灵活变化,想出对应的英文表达。

我们以2018年3月的一道托福真题为例:

Do you prefer to take a final course taught by the professor with whom you have not had classes before or a course taught by the professor whose class you have taken before?

题干中的the professor with whom you have not had classes before是一个非常长的词组,如果在写作中反复抄写,目标就会非常大,很容易被判为缺乏词汇丰富性。这个词组的中文意思是“你没有上过他课的教授”,中文意思的替换我们可以想出“不熟悉的教授”、“不了解的教授”、“从未选过他的课”、“他没教过我”,那么与之对应的英文词组就是“the professor that I am not familiar with”, “the professor whom I have not known before”, “the professor that I have not selected his class”, “the professor who have not taught/guided/tutored me before”,自然而然就有了一系列可供替换的词。

对于中国考生来说,中文是大家的母语,相比英文,掌握得更灵活。因此,在写作中活用中文的“同义替换”,能够帮助大家在写作上培养更流畅清楚的思路,早日告别“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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