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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一级教师待遇啥时候调整,代表建议提高待遇给教师发车补

人气:164 ℃/2024-02-28 08:47:2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一批对2020年市两会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市人社局在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58号建议、第0395号建议、第0223号建议、第48号建议的集中答复中,就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待遇提高及增加教师车补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名额将增加

去年的石家庄市两会上,闫晨霞代表提出了“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名额的建议”(第0258号建议)。

对此,石家庄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省人社厅、教育厅《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冀人社发[2016]12号)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即各学校(单位)要按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申报推荐,本单位岗位已满且还有待聘人员的,不再组织本级别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上述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学校因为结构比例较低、中高级专技岗位数量较少,故而教师评聘矛盾比较突出。

为缓解这一问题,省人社厅此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21号),其中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超出设岗规定结构比例,无法正常开展职称评聘的事业单位,可以采取‘退二进一’方式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和聘用。”此外,各学校职称申报数量,由单位专技人员数量和执行的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决定。

2019年4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字[2019]9号),明确提出要“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到2022年,逐步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升到6%、10%、30%、35%。”

通过以上两项政策,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和申报数将有所增加。

对教师车补问题将争取政策支持

去年的石家庄两会上,闫素粉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国家政策,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第0395号建议),其中涉及到了教师车补的问题。

对此,石家庄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就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均做出规定,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工作,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把此项工作列入了重点工作任务,河北省政府也把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重点督办事项。

石家庄市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石家庄市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研究落实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工资待遇标准,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同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定期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要求各县(市、区)在调整公务员待遇补贴标准时,要同步同标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并采取加发“补充绩效工资”的方式,增加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收入,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关于教师车补的问题,市人社局也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教师幸福感、荣誉感,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中职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启动

去年的石家庄市两会上,张翼代表提出了关于“中职学校教师与普通高中教师享受职称评定同等政策”的建议(第0223号建议),李云红代表提出了“关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任教满25年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的建议(第48号建议),其中都提到了因中高级岗位少、评聘矛盾突出的问题。

对此,石家庄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表示,为推动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2016年9月,由市教育局牵头代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6]40号),其中规定“凡在高中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高中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参评条件的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

2019年初,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围绕长期在乡村学校、特教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年4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字[2019]9号),其中规定:“在乡村和特教学校教师岗位上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和特教学校任教,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评中高级职称”。当年的全省职称工作意见中,对这一政策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同时,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职业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幼儿园教师数量较多、结构比例偏低、中高级岗位较少,评聘矛盾比较突出,广大教师迫切希望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评聘难的问题。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由省统一制定,我们也积极将有关情况向省厅进行了反映。

2020年7月,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冀人社规[2020]13号),提出要健全中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并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石家庄市也将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加强政策研究,挖掘政策潜力,力争把现有政策用足用好,千方百计为广大教师搞好服务。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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