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广州越秀区入学政策分析及材料指引

人气:493 ℃/2023-10-05 14:32:20
【导读】 2021年广东广州越秀区入学政策分析及材料指引,下面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广东广州越秀区入学政策分析及材料指引,请...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广东广州越秀区入学政策分析及材料指引,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小编为您发布的资讯。

越秀区招生入学政策参考

具有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学位安排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具体按以下办法执行:

1.完全房产住户

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参照《2020年越秀区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承租人子女具有越秀户籍的,根据以下情况安排学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

(1)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非本单位产权房,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承租人子女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根据以下情况统筹安排学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本条件的,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2)2021年申报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本条件的,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6.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8.特殊儿童

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校、广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对具有学习能力但无法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由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

9.延缓入学儿童

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的适龄儿童暂不招收。适龄儿童因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而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医院证明及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对未经申请及批准,家长擅自推迟适龄儿童入学的,入学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温馨提醒:

户籍与在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监护人先到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对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的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的学生均视为接收学校的地段生。

小学报名材料参考

(一)父母完全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证:房产证中间显示单独所有或父母共有姓名页

(二)父母不完全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三)祖辈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四)非直系亲属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五)租住政府房管部门管理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广州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六)租住本单位产权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在职的有效合同或工作证

8.单位有效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佐证材料

(七)租住非本单位房或私有住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7.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备注:广州市非越秀户籍的租户所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其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19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

(八)集体户: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九)拆迁户: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②父母页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拆迁协议

7.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温馨提示:

1.如离异家庭的孩子,只需提交跟随生活的一方监护人的资料。

2.如儿童的哥哥、姐姐现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交哥哥、姐姐的户口页和出生证,附在所有资料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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