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月的工作总结

人气:402 ℃/2023-04-03 13:45:50
【导读】 第一个月的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一个月工作总结时间飞逝,踏入置信房开已经一个月了。经历了一个月的法务实践工作,自己受益匪浅,学到了在校园难以获得东西。当初满怀疑虑地走出校园,跨入社会,现在已经浅尝到了法律实践的深奥,切身感受到了理...

第一个月工作总结

时间飞逝,踏入置信房开已经一个月了。经历了一个月的法务实践工作,自己受益匪浅,学到了在校园难以获得东西。

当初满怀疑虑地走出校园,跨入社会,现在已经浅尝到了法律实践的深奥,切身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也验证了自己的疑虑,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如英国柯克大法官的至理名言,“法律乃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识。”法律,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更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磨练,千锤百炼,才能获得一种真正的法律知识,不仅仅是理论的知识,更需要一种法律实践知识来支撑理论知识。

一个月的工作,然我感受到了自己有很多问题,比如法律应用的问题,工作态度问题,以及外语问题,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影响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当然,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自己努力去克服的。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一半。发现了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在摆在面前的就是如何去克服这些问题。这就是成长。

如果说在踏出校园前,我对法律学习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话,那么,在置信房开一个月的公司法务实践过程中,我已经开始努力逐步把法律的学习从理论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因为我已经深深感受到我的法律实践知识的匮乏,也已经产生一种迫切要努力去实践的愿望。

这一个月的法务实践,让我体会到美国著名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在校园内的理论学习,纯粹是一种逻辑式的学习,三段论的学习,是一种应然的学习,即法律应该是什么;而对于法律实践来说,我们的学习是一种经验式的学习,是一种实然的学习,即通过反复的法律实践来实现法律是什么。(当然我在这里曲解了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

从走出校园,到接触法律实践,这是一个起点,我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不仅是在置信房开公司,也是我的事业、人生的一个新开始。我也深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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