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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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论文,下面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利率市场化是指国家控制基准利率,其它利率基本放开,由市场即资金供求关系确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喜欢!篇一《论我国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摘要]本文在阐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基础上,...

利率市场化是指国家控制基准利率,其它利率基本放开,由市场即资金供求关系确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论我国利率的市场化改革》

[摘要]本文在阐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基础上,探讨改革的制约因素和现存问题,从而寻求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与对策。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进一步明确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并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描绘了目标蓝图。

[关键词]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1.理论依据。我国没有完善成熟的利率市场化理论,只能学习和借鉴西方利率理论和西方国家利率自由化和市场化经验。利率市场化的依据是“金融自由化”理论演变和发展而来。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J.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ow在70年代,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患有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综合症”,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首次提出金融自由化。该理论严密地论证了金融深化与储蓄、就业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系,深刻地指出“金融压抑”financialrepression的危害,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是因为存在着金融压抑现象,因此主张发展中国家以金融自由化的方式实现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促进经济增长。金融自由化就是针对金融抑制这种现象,减少政府干预,确立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

2.现实意义。利率市场化是针对利率管制的改革。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管制利率通常小于均衡利率,因而会出现超额资金需求,在无法提高利率的情况下,必然出现银行业的信贷配给、寻租行为、资金黑市等扭曲资源配置的机制,结果是资金分配到效率低的部门,从而加剧了资本供给的短缺和增加了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最终可能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所以,货币当局决定实行利率市场化,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货币当局则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影响和决定市场利率水平,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现存问题与对策

1.我国现阶段利率市场化进程存在的问题

1国有商业银行应对挑战的心理准备。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可能会遇到一些颇具“中国特色”的体制约束。而问题的严重性则在于,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结构并未达到完善,其行为更多倾向于非市场化,且其在资金使用方面的风险约束机制和利益推动机制尚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层级多、流程不够合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健全、创新与营销机制不够完善、激励不足与约束不力并存。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仍以利率收入为主要利润、逐步同政府脱钩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也实在难以承受。利率市场化将引起金融机构在争夺客户方面展开激烈价格竞争,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贷款利率下浮存款利率上浮,这就意味着银行存贷款的息差大大收窄,大大压缩我国银行业的利润空间。

2外资银行带来的巨大挑战。外资银行带来的巨大挑战。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了WTO,承诺在5年内全部取消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从这时起外资银行挑战的萌芽就开始成长。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它所经营的业务的国际化特征。外资银行有丰富的在市场经济中历练的经验,面对各种问题,可以采取更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同时,在外资银行的收入来源中,中间业务占了比较大的比例,应对利率变化风险的能力强于我国的商业银行。

3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目前,在我国利率管制条件下,利率政策承担着财政分配职能。国家可以通过规定利率水平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的目的。但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利率将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资金将随着利率流动。国家将无法通过制定利率水平对资金在不同区域、行业和产业予以分配。

2.应对利率市场化道路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要继续完善,解决我国国有银行长期所有者虚置的现象,实现国有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兼容的市场化运作。按照现代企业的组织原则,重组国有银行的内部组织和机构体系。再次,建立规范透明的财会制度,强化股东、外部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发布。继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强化内部利率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管理的原则、决策程序、授权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法人集中统一的利率管理机制。

2增加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利率风险。放开利率管制后,各家金融机构提供的存贷款利率都是不同的,如何判断各自不同的利率水平,公众需要金融机构真实的信息披露。要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加强利率调控和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增加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出台利率风险指引,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意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

3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竞争有序、品种丰富、统一高效的货币市场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基础。为此,在未来几年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货币市场功能,建立起我国以场外市场为主体、场内市场为补充的统一、高效、开放的货币市场,并以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市场化方式筹资能力。一是要继续扩大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成员的广泛性,促进社会资金广泛、高效、充分的流动。二是要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求,丰富市场内涵,特别是要研究并适时推出利率期权、利率掉期和利率远期协议等衍生交易品种,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三是加强市场中介制度建设,推动市场经济业务发展,提高市场流动性。

三、结论

我国利率市场化既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资金供求较为均衡、宏观经济形势较为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最佳时机。同时,利率市场化也对我们商业银行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我们要把握时机,迎接挑战,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二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探讨》

摘要:回顾历史,我国的金融改革已取得长足进步,除存款利率外,其他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非一蹴而就。为此,阐述了利率市场化在中国的内涵,深刻剖析了阻碍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后续改革的现实路径。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制约因素;现实路径

1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进程及现状

利率市场化改革任重而道远。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这项复杂的工作仍在渐进、有序推进着。本着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大额、后小额的基本步骤,我国已基本实现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及外币市场领域的利率市场化。

对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我国一直强调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实际上,央行通过管制不同期限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已逐渐实现了这一目标。继2012年,贷款利率下浮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达基准利率10%之后,存贷利率浮动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7月,央行在国务院批准下已基本放开了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可本着交易原则自主制定贷款利率。至此,我国在贷款利率方面的管制已基本结束,这成为深化利率改革的重要里程碑。2014年3月11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指出,市场上肯定存在一种力量推动利率市场化,余额宝等新兴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存款利率最终要放开,这也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

由此我们看出,存款利率方面的改革既是深化利率改革的收尾工作,同时也是核心环节。站在深化利率改革的新起点,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真正内涵,从宏观层剖析改革中的疑难杂症,为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铺平道路,打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攻坚战。

2我国国情下的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是相对利率管制而言的,字面意思就是将利率的定价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供求决定均衡的利率水平。中央银行只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率、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间接引导市场利率。从而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在资源配置中的协调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及政府的关键作用。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也的确是在沿着这个方向稳健推进。就目前来看,似乎只要放开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相关管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可大功告成。然而,这种狭隘的认识并未阐释利率市场化的本质。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指出,真正的利率市场化不仅仅是放开市场利率那样简单,而是应该充分利用利率的价格信号效用,建立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率市场化就是金融市场化。对我国来说,就是理顺政府及市场各自对市场要素产生的作用。努力改变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持续维护国有低效率企业的格局,使资金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导下自由流向那些高回报的企业和项目,从而使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大化。

3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制约因素

3.1利率运作主体的行为不规范

1政府过度干预。

政府意志和市场力量之间的矛盾一直制约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虽然,政府的行政干预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对国家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这也使政府养成了干预市场的习惯。在金融领域的改革亦如此。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金融机构只不过是财政的出纳,基本没有支配资源的能力,即使是改革开放后多年里,银行仍为国家垄断。政府按照自己的思路直接或间接地“引导”资金的配置,必然会阻碍、扭曲市场的正常运行。

2中央银行间接调控能力尚有差距。

央行缺乏与利率市场化进程相适应的货币工具,这会损害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可操作性与连续性。以调整存款准备金为主体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无法直接、确定地影响市场利率,因此不能用来实现利率微调。另一方面,央行把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也存在缺陷。对数量调控及名义变量的过度依赖会导致我国实际利率长期处于过低水平,也会带来金融资源的配置失衡问题。由此可见,我国央行目前的货币政策范式无法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3国有控股银行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首先,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之一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影响并决定市场利率,但由于我国国有控股银行的垄断,现实恰好相反。国有控股银行的成本决定了国债的价格,其行为影响国债利率的涨跌。国债收益率难以作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这也为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改革造成困难。其次,一直以来,由政府充当国有控股银行的保护伞,银行基本不会出现信用问题。这种依赖助长了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银行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使其在面临退出市场风险时束手无策。

4企业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存在缺陷,缺乏利益推动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国家担保下只负盈不负亏,对资金使用价格的高低并不敏感,使得利率的约束性几乎丧失。

3.2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的问题并不是没有存款保险制度,而是这种存款保险制度是隐性的,没有明文规定,也不具备对应的机构。虽然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护银行存款避免挤兑,但仍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使之与利率市场化并不相容。

1隐性存款保险所覆盖的范围太大且不具备清晰边界。

存款保险作为保证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并非对金融风险的全全覆盖。由于我国的隐性存款没有清晰的边界,在实际操作中常会自动将那些不应该担保的资产归到保险范围之内,这往往会形成对金融风险的过渡担保。这种过度覆盖还会使投资者错误的相信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国家自然会对存款作担保。当然,这不仅改变了投资者对风险属性应有的认知,还扭曲了金融价格。

2隐性存款保险缺乏事前监管机制。

作为保险的一种,隐性存款保险也同样会面临道德风险,使得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动性大大降低。与显性存款保险机制相比,隐性存款保险机制无法对金融机构进行事前监督,更不能根据监督的结果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收费,最终有可能诱发金融机构以过度承担风险为代价获取高投资收益。在这种竞争格局下,那些对风险监控能力较差的金融机构反而会占据上风。因此,隐性的存款保险机制,无法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同时还会放大金融风险。

3金融监管不完善。

我国金融监管与金融自由化的步调不一致,金融监管滞后不力,明显缺乏真实性和超脱性。再加上金融监管的手段、技术和标准尚有差距,目前还无法保证监管信息的质量,妨碍金融机构采取审慎、稳健的经营原则。

4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现实路径

4.1培育利率运作主体的市场化行为

1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分离央行与政府的“天然”联系,不断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凡市场能自主定价的均交给市场,杜绝政府过渡干预。当然,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缺陷,当金融机构不能自发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时,政府应及时予以调控。

2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调控机制。

在市场利率下,利率不再是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而是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央行应提高其间接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以最适度的调整引导市场预期,使市场提前自发地进行平稳调整。另外,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Shibor报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强化Shibor对金融产品定价的参考作用。

3全面整合商业银行。

利率市场化意味着把利率定价权交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合理定价。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还未形成合理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这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风险。因此,为应对下一步的利率市场化,积极有效地控制风险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第一,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风险加成原则,对利率合理定价,建立以效益为核心,高效运作的产品定价体系。第二,尽快充实商业银行资本金,提高其抵抗风险的能力。第三,努力开拓中间业务,挖掘中间业务的发展潜力,以弥补传统业务利润的下降。

4.2健全金融监管体制

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风险,如何在稳定利率市场化增速的同时完善金融监管,这是我国面临的又一挑战。

对于金融监管,央行行长周小川强调,不断完善逆周期资本要求及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合理借鉴国际银行业在流动性和杠杆率方面的新监管规则,细化我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及统一监管政策,弥补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明确对交叉性金融业务、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职责,实现金融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我国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利用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4.3培育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必然会加剧金融机构的竞争,培育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成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支撑。

实现利率市场化是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基础性的举措,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则是使利率管制放开、竞争加强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使银行体系能够平稳运行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已有能力设立全国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实行强制存款保险。因此,应进一步加快相关立法协调工作,制定《存款保险条例》,确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组织模式和基本功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指出,加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使符合破产条件的金融机构在破产、清算、保护、接收和退出市场方面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还要制订相关退出应急预案并允许金融机构资产重组,以保护储户利益。由此可见,《金融机构破产法》的及时推出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成功改革至关重要。

利率市场化进程能够加快到什么程度的关键在于,做好各项配套改革的进度。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有利有弊的。利率市场化也是这样。虽然它作为市场在资金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前提条件,对于强化金融机构的竞争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与此同时,如果利率市场化的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做好也可能引发系统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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