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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办公室防汛资金申请 容缺办,邮箱办延期办

人气:499 ℃/2023-10-29 12:55:20

北京房山

连续暴雨引发洪涝灾害

导致断网、断路

系统操作不了

去不了社保大厅现场

人力社保业务该怎么办呢

不用着急

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发布

《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期间人力社保

业务经办服务的通知》

采取

容缺办、邮箱办、延期办

等多种形式

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01

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

本月社保费扣款不成功缴费问题

本月社保应缴保费可正常扣费,扣费不成功皆可于本月25日前在社保客户端进行申报,25日前无法申报需协调税务部门能否由税务代申报。

月报补缴业务办理

因道路不畅无法到前台办理业务,单位欠费造成的月报补缴,区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科电话可受理。业务办理完成后,需到社保费客户端提交申报方可扣费,申报业务于本月25日前完成即可,滞纳金停止到电话申报日前1日。

增减员业务

增员、减员、个人及单位信息变更业务,截止到8月31日,全月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上传材料至登记征缴科邮箱办理。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补缴近3个月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超出3个月的可上传材料到登记征缴科邮箱。材料符合条件即可申报成功,滞纳金停止到邮箱申报日前1日。

咨询部门:区社保中心登记征缴科

咨询电话:89367051

联系邮箱:fsdjzj@163.com

支付业务

如有办理补发养老金、中断减少、死亡减少等支付业务,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支付科邮箱、社保所微信群提交材料办理;缺少材料的,可容缺办理。

咨询部门:区社保中心支付科

咨询电话:89367050

联系邮箱:ZF89367400@163.com

社保卡丢失、补换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卡、应用状态查询和信息变更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

  1. 通过“北京人社”APP、北京通APP、支付宝、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等途径线上办理,领取到的社保卡无需做激活可直接使用;

  2. 社会保障卡挂失可通过96102、12333热线和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打印个人缴费权益记录

在本市参保缴费职工,可进行个人信息查询、参保人员信息查询、职工年度对账单查询、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账户信息查询、社保信息单效验。

  1. 登录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新网址查询打印;

  2. 携带身份证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自助服务区查询打印;

  3. 登录“北京人社”、“北京通”APP查询打印;

  4. 通过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打印;

  5. 到就近北京银行、工商银行自助服务区查询打印。

咨询部门:区社保中心权益科

咨询电话:89367067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新网址:

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因受汛情影响造成通讯不畅通、网络中断、设备损坏、道路中断等情况,不能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业务的,可以延迟办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延迟办理期间养老保险待遇可以补发。

退休当年缴费年限不够,受汛情影响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的,最长办理时限延迟至本年度11月20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汛情影响无法现场递交相关材料,可以通过区农保微信群或居民保险科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咨询部门: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险科

咨询电话:89367060

联系邮箱:fsnb89367060@163.com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

因受汛情影响造成通讯不畅、道路损毁,线上、线下均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报手续的,可延迟办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延迟期间养老待遇予以补支。

受汛情影响不能现场办理单位继续留用期间延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线上办理,后续补报相关手续。

咨询部门:工资福利与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89367016

02

就业政策类业务办理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注册登录后,填写认定申请并提交。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网页左上角个人或法人登录,之后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登录。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劳服中心创业指导组进行提交。由创业指导组提示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补正相关材料,并确认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部门:区劳服中心创业指导组

咨询电话:89367881

联系邮箱:cyzd501@163.com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申请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在线申请。

开展互联网在线申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申报。

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

开展手机微信在线申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个人通过手机在线申报。

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为方便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区劳服中心调整收取材料时间,由原来每月中旬集中收取材料,改为全月工作日收取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咨询部门:区劳服中心企业指导组

咨询电话:81388127

市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个人层面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市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人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选择“灵活就业申请”新用户“立即注册”,已注册用户选择“密码登陆”—“验证码登陆”点击“授权并登陆”进入“灵活就业申请”。

第三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真阅读“申请用户须知”,点击“立即申请”。

第四步:填写灵活就业申请信息,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填项,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点击“提交”。

第六步:仔细阅读《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承诺书》,阅读完毕后点击“立即申请”。

第七步: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温馨提示:因暴雨影响无法按时申请的人员,通过报修的形式调整其政策享受期,个人享受待遇不受影响。

街道(乡镇)层面

第一步: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

第二步: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

第三步:选择“灵活就业状况报告”并按提示进行就业状况报告操作。

如果申请人外网操作有困难,各便民服务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可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在申请人授权的前提下,指导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多种方式,提交委托授权书及相关申请材料,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上传系统和打印归档,相关承诺书、申请确认单暂由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填写。

因设备损坏或断网等原因,无法按时限操作上报的,延长其受理期限,各便民服务中心采取线上汇报灵活就业状况操作流程。

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续签劳动合同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

新签人员

因暴雨导致公益性组织数据维护材料受损的新签人员,待重建后补签补录信息,不影响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

月基础数据维护

因设备受损无法按时进行月基础数据维护的街道(乡镇),可通过上报明细单从系统后台进行补录维护。

各便民服务中心和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经办人员(以下简称“经办人员”)

对于能够确认符合续签条件的续签劳动合同人员(以下简称“续签申请人”),可采取网上办模式,在续签申请人授权的前提下,指导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上传系统和打印存档,涉及申请人劳动合同、续签核查等材料,待汛情好转后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签字盖章等补正工作。

咨询部门:区劳服中心社区组

咨询电话:81388107

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员实行

社会化管理申请

抗灾重建期间,符合社会化管理条件的各类企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为保障群众待遇不受损,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市人力社保局官网、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出社会化管理申请,由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以发送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区劳服中心将在9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待灾情好转后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签字盖章等补正工作。

咨询部门:区劳服中心创业指导组

咨询电话:89367881

联系邮箱:fsqshfk@163.com

单位招工就业登记

单位招工进行社保参保登记,直接就合并办理就业登记,无需企业再单独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个人就业登记

如果所在区域手机、网络信号中断,个人就业登记可暂缓申请。申请时间略有延迟不会影响个人就业时间认定。

如果所在区域信息网络畅通,可以按照以下途径申请办理:

登录“北京人社”小程序: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就业失业服务——个人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

登录“北京人社”APP:我要办——就业失业服务——个人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

个人失业登记/无业求职登记

登录“北京人社”小程序: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就业失业服务——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

登录“北京人社”APP:我要办——就业失业服务——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

打印就失业证或转移就业证

1.《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登录“北京人社”小程序: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就业失业服务——就业失业信息查询/就业创业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电子证照

登录“北京人社”APP:我要办——就业失业服务——就业失业信息查询/就业创业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电子证照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登录“北京人社”小程序: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就业失业服务——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查询/就业创业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电子证照

登录“北京人社”APP:我要办——就业失业服务——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查询/就业创业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电子证照

咨询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区公服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9367350、89367011

企业招聘登记

企业可通过关注“房山就业”公众号的方式,办理“注册登记”、“线下招聘会报名”、“专项招聘会报名”及“招聘信息发布”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进入自助服务栏中的“企业服务”事项——选择“企业会员注册登记”,按要求上传企业相关资料资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为注册成功的企业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2. 进入自助服务栏中的“企业服务”事项——可根据企业需求,选择“现场招聘会报名”、“专项招聘会报名”或“微信平台发布报名”,工作人员按照企业上传招聘简章的时间顺序通知企业参加线下招聘会或在“房山就业”公众号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

个人求职登记

个人可通过关注“房山就业”公众号,办理个人求职登记、获取企业联系方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进入自助服务栏中的“个人服务”事项——选择“求职登记”,即可填写《个人求职登记信息表》。

咨询部门:区公服中心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89367044

房山就业微信公众号

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工作

各用人单位涉及毕业生引进工作的,如单位受灾开展工作有困难:

  1. 引进审批等待审核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暂缓前来现场提交和领取材料及函件。

  2. 落户办理暂未完成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引进毕业生个人需求暂缓在系统提交落户信息及前来现场领取落户介绍信等,上述工作可延期至12月1日。

咨询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科

咨询电话:89368271

03

关于劳动关系的业务办理

员工因暴雨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处理

经北京市防汛指挥部综合研判各类风险后,房山区保持防汛红色(一级)预警响应。《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防汛红色(一级)预警响应则需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向国家防总及有关部门报告。企事业单位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外,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停工停业。《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北京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防汛红色(一级)预警响应时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

如果员工上班的道路危险或被淹没,无法通过交通工具正常到岗,用人单位也不能按照旷工处理,但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被交通限制的证明文件。例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书面资料,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此时,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员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企业应当及时提醒员工及时请假,同时给予员工申辩和说明的机会。洪涝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政府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员工到单位道路没有受到洪涝灾害影响,就不去上班,则可以认定无故不上班。

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水电保供人员、公共设施抢修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洪涝灾害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

因暴雨洪涝灾害没有上班的员工工资计算问题

分为两种情况:

  1. 企业因洪涝灾害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执行。

  2. 因交通中断员工无法上班的。一是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工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企业安排职工在家但未安排工作的,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约定支付,未约定的,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特别提醒:如果道路已经抢通且恢复了正常通勤条件,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按时返岗,除非通知继续居家办公。

因道路中断无法上班,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调休问题

可参考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 可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应发放全薪。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建议企业可以让职工手写一份请假条拍图片发给企业,也可以填写电子请假单,或微信记录。提醒企业,一定要保存证据。

  2. 关于调剂使用年内周六日休息日问题。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调休协议》,协议约定未返岗期间,企业正常发放工资,待返岗后员工每星期多工作一天,用以折抵未返岗期间的假期。

咨询部门:法制与劳动关系科

咨询电话:8936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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