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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你才完整 生在,有歌之年

人气:192 ℃/2024-02-24 11:08:20

老李今年61,一把吉他,一副眼镜,一件白衬衫,一条休闲裤,一双跑鞋,一把高脚椅,家常随便。在别人费尽心机往花里胡哨里整的大潮流下,他竟就这么跑出来开演唱会了。毫无“姿色”可言,倒有售卖情怀之嫌,体育馆里居然坐得满满当当,唱歌要听,弹吉他要听,胡扯要听,哽咽要听,开黄腔也要听……谁叫台上的是李宗盛呢?

很久之前,我对李宗盛毫无概念。我只知道赵传唱了《爱要怎么说出口》,张艾嘉唱了《爱的代价》,辛晓琪唱了《领悟》……李宗盛谁啊?不知道。那时候不少人都和我一样。我们听的是歌,认的是歌星。写歌的人是谁?对不起,不认得。

那时候我还小,听歌是听嗓子的,我不觉得李宗盛的嗓子好听。印象里听过他的第一首歌是《凡人歌》,好像是在央视的某台晚会上唱的,那时我也就几岁吧,听不太明白,只觉得歌词里满满的负能量。啥叫“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啥叫“多少同林鸟,已成了分飞燕。”

后来陆陆续续听过他的几首歌,什么《寂寞难耐》《生命中的精灵》,可那个年代我们高兴了都唱“我爱的人已经飞走了”“穿上大头鞋想起我的爷爷”……李宗盛?不爱听,不喜欢。记得我妈说过,他(李宗盛)唱歌有种大胡茬子味儿,就像两天没刮的胡茬子,扎手、蹭人。

现在我忏悔,自己真无知,90年代的华语乐坛,是属于李宗盛的。

这场演唱会的设置,从89年一直唱到新世纪,一年一首李宗盛的榜首热门歌曲。1992年,李宗盛选的是《鬼迷心窍》。记得当年第一次听这首歌,开头就是李宗盛式的大沉重,“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连着几句都是下行音符,听不惯。但中间,忽然就扬了起来:“是命运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这份痴情劲儿,忽然就击中我了。

当然,那时候我依然小,还不明白这些词句的意味,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苍凉地“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后来就知道了,《我是一只小小鸟》是他写的;《领悟》是他写的;《爱的代价》是他写的……听他写给前妻林忆莲的《不必在乎我是谁》《为你我受冷风吹》《伤痕》《诱惑的街》……听他写给莫文蔚的《阴天》《十二楼》《寂寞的恋人啊》,我自己也慢慢长大了。

中学时偷偷喜欢过的、比我大一岁高两届的校友去上大学了,我听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听很久,一口气就呼出去了。现在想,许多时候,随着年纪渐长,慢慢地明白了他那些词与歌,一鳞半爪地不断有新的体会。对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来说,李宗盛是个很好的对象。

再后来,经历的事情多了,真有点儿明白李宗盛了——不只是代入感的情境。他并不遗世独立,他唱男人女人,他知道人事无常,但仍然“以身作则”地实践无常人生里甜与苦的诗意。那胡渣子般的嗓音,小时候听扎人,长大后听,像黑咖、像雪茄,甜味不多,主要是苦与酸,以及厚实。小孩子都爱吃甜的,长大后,才懂得品味苦。

老李虽然货真价实是“老”的,但他还在“小李”和“老李”之间嬉皮笑脸地耍赖,于是就有了演唱会上穿插在歌曲间的“脱口秀”环节。尽管少有人赞许老李的唱功,但人们对于他这种鲜明的“念白式”唱法格外受用,老男人的谆谆教诲从那张被胡子包围的嘴里蹦出来,就是一种忘不掉的娓娓道来。略微粗糙的声音颗粒,余韵或低迴或辽阔的尾音,即兴发挥的歌词,从不令人失望的音准,罕见地字正腔圆的咬字……一些在你心里不知该如何表述的话,总被李宗盛以他的方式淋漓尽致地讲述着。

还有不得不说的这首歌:“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个山丘……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每次听到这句歌词,我老想到《东邪西毒》里张国荣那句话:“以前看见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现在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小时候总觉得“过了一个节点,一切都好了”。读书时,相信工作后一切都好了,可世上并没有一个“你过去了,从此无烦忧”的山丘。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不消提。时间流逝最让人难过的真相是,年少时总还以为,过了这座山就没事了,但多少次撩撩绕绕之后,才明白并没有结束的那一天——断了念想的翻山越岭,才是真的疲惫。

他看破也点破了,但他没走远,还是坐在人堆里,跟我们一起,用他吭吭唧唧、半念半唱的调子,抒情一下,又沉郁一下。演唱会最后一首,回到了《凡人歌》。演唱会上再听这首歌,瞬间想起《鹿鼎记》里的美刀王胡逸之。看着乡巴佬一般的小老头儿,其实身负绝代武功,却又偏偏对陈圆圆一片痴情,老来犹且如此。他的痴劲儿,到了这般地步:竟能记住这种细节:“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吴六奇试图劝他时,胡逸之如是说:“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不起我,咱们就此别过。”

《凡人歌》就像胡逸之爱了陈圆圆二十三年后,对吴六奇这句自嘲。是自嘲,然而并不后悔。

如今,我坐在电脑前回忆着当晚的种种细节,其实可以分为“自己的专辑”“别人的词”“给别人的歌”“给自己的歌”四幕来看。十首给别人唱的歌,首首大合唱,这是李宗盛最骄傲的事儿。“你们看,小李就是这么鸡贼,给别人写的歌,让别人唱红了,自己再拿来唱,开演唱会赚钱。当初这些歌要是自己唱,肯定不会红,我就是这么无私,老天爷也看到了,现在拿来唱,又给我一些好处。”

诚如他自己所言,他的成功是时代造英雄。他一生都在琢磨女人是怎么想的,然后再写下这些歌词。有些歌词在他现在看来实在并不好(像《爱情少尉》《爱如潮水》)这位已经跨入花甲之年的流行艺术家,正在回顾青春,正在与自己对话,告诉人们这个正在老去的“小李”一辈子写歌的心路历程。

有人总结李宗盛《有歌之年》演唱会说:有“盛”之年,如歌行板;有歌之年,夫复何求。眼瞅着步入30岁的我,其实更喜欢他上一场巡回演唱会的名字《既然青春留不住》。既然青春留不住,静静等着李大叔。既然青春留不住,痛快哭完再赶路。既然青春留不住,不悲不喜候有无……

一点私心,在30岁的当口,其实我还想把青春留住。 本报记者 李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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