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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个人工资总额计算方法:离职补偿是否计入计算残保金的上年度工资总额

人气:192 ℃/2024-03-30 11:33:11

问:我公司是北京市一家企业,请问计算残保金时,我公司上年度发放给员工的离职补偿是否计入上年度在职职工的年工资总额?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1年9月18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版块对问题“请问计算残保金的上年度工资总额,是否包含支付给员工的离职补偿?”解答如下,离职补偿金不计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因此,你公司在计算残保金时,上年度发放给员工的离职补偿无需计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来源:大成方略。(关注我,每天有财税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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