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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定责?小案不小办丨发生交通事故

人气:489 ℃/2024-02-23 06: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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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怎么变成机动车了?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8日,被告张某驾驶电动车与原告王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止,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2万余元。第二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涉案车辆系机动车,第一被告应当先行购买交强险,由交强险先行赔付,剩余部分由我公司进行赔偿。

以案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张某驾驶电动车在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的行为导致发生原告王某受伤、车辆受损,被告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被告张某驾驶车辆为非机动车,且涉案车辆在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故可以认为在张某投保时,保险公司已然认可该车为非机动车,所以对于保险公司的抗辩不予认可,同时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王某1万余元。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本案第一被告张某由于给自己电动车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使得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减轻了自己的赔偿负担。“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一种新兴保险,广大电动车主可以为自己的爱车投一份保险,以防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在合同实现条件成就后,合同双方应当遵守约定,保险公司应及时对受益人进行赔偿。最后,作为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电动车是许多家庭近距离出行首选。但在方便生活之余,危险也悄然接近,骑行电动车一定要遵守骑行规则。电动车事故绝大多数是不遵守规则造成,遵守交规应该是一种文明交通的基本素养,应该作为每一个公民的安全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编写人:沂源县人民法院 王在庆 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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